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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相关政策。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负责本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按照区政府授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9、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我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252.9176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43.67619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241500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243.2521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42401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43.950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5.7482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03%;项目支出 448.20217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97%;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67285万元。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减少69,632.050743万元, 减幅96.88%,本年支出减少72,370.403117万元,减幅96.99%。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3.9139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7%;科学技术支出1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4.1187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6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7696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38.0255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5.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年度决算6.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人力资源事务”2018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才工作。

    “组织事务”2018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00000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三聚三合”提升区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组织力课题研究。

    2、“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减少3.200000万元,下降24.24%。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200000万元,下降24.2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隐患治理信息管理系统运维工作。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18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与 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文化”2018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专项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844.11870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75.798700万元,增长401.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679.073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0.753600万元,增长303.44%。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企业退养人员生活补贴。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18年度决算165.0451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5.0451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及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度决算 135.7696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059682万元,增长40.3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96.71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度决算39.05968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05968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落实企业退养人员医疗补助。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018年度决算 1,238.0255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035523万元,增长11.13%。其中:

    “国有资产监管”2018年度决算1,238.0255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035523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对企业的监管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95.711733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 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44877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90000万元减 少5.9451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290000万元减少1.29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0448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0000万元减少4.655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04487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0000万元减少4.65512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另外我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中有2辆属于黄标车,无法正常行驶。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34829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2.52178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54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572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49757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191.512668万元,其中:汽车3辆,57.13765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389.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382.000000万元,结转下年1007.000000万元。

    六、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个,决算金额98.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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